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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全國法規資料庫 2024-09-21 18:57 
    本規則依保險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規則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業務員:指本法第八條之一規定之保險業務員。. 二、銀行:指經主管機關許可擇一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 三、所屬公司:指保險業 ...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1 月 08 日 ... 復,並以一次為限, 原處分公司並應於申復書面資料到達一個月內將復查結果以書面通知業務 員。 業務員對前項復查結果有異議者,得於收到復查結果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 面具明理由向各有關公會之 ...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1 月 08 日 ... 所屬公司如有停業、解散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經營或執行業務者,應為其 業務員向各有關公會辦理註銷登錄;所屬公司未辦理者,業務員得委由其 所屬公司之商業同業公會向各有關公會辦理註銷登錄 ...


    第 1 條. 本規則依保險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規則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業務員:指本法第八條之一規定之保險業務員。. 二、銀行:指經主管機關許可擇一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 行。. 三、所屬公司:指 ...


    業務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除有犯罪嫌疑,其行為時之所屬公司應依法移送偵辦外,並應按其情節輕重,予以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止招攬行為之處分:. 一、就影響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權益之事項為不實之說明或不為說明。. 二、唆使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 ...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申請登錄之業務員有下列情事之一,應不予登錄;已登錄者 ...


    第一條. 本規則依保險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規則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業務員:指本法第八條之一規定之保險業務員。. 二、銀行:指經主管機關許可擇一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 行。. 三、所屬公司 ...


    法規名稱: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部分條文,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10 年 1 月8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0904951841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 1 份,另本會 95 年 1 月16 日金管保三字第 09402142550 號函、97 年 7 月 30 日金管保三字第 09702115680 號函自同日 ...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條文對照表(110.01.08).pdf.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1.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十月十五日財政部(81)台財保字第 811764639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24 條. 2.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七月十七日財政部(84)台財保字第 842030927 號. 令修正發布.


    法規沿革. 13.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0904. 9518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7、10、11、19、20 條條文;增訂第. 11-1 條條文. 12.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三月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 0804542211 號令修正發布第 7、8、14、19 ...


    修正「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2021-01-08.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8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壽字第10904951841號. 修正「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部分條文。. 附修正「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部分條文.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en: ...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 本網站由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工作小組維運管理.. 法務部地址:100204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 ...


    第一條. 本規則依保險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規則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業務員:指本法第八條之一規定之保險業務員。. 二、銀行:指經主管機關許可擇一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 行。. 三、所屬公司:指 ...


    險業、保險代理人 公司、保險經紀人 公司或銀行之業務 員未予註銷,而重 複登錄者。 十一、已領得保險代理 人或保險經紀人執 業證照,或充任其 他保險代理人公 司、保險經紀人公 司或保險公證人公 司之負責人者。 十二、最近三年有事實 證明從事或涉及其


    五 經營同類保險業務:指所經營之業務同 為財產保險或同為人身保險。 第3條 (業務員之登錄) Ⅰ業務員非依本規則辦理登錄,領得登錄證,不 得為其所屬公司招攬保險。 Ⅱ業務員與所屬公司簽訂之勞務契約,依民法及 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五條 保險業務員資格 之取得,應成年,具有 高中 職 以上學校畢 業或同等學歷,並應符 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參加各有關公會舉 辦之業務員資格測 驗合格。 二、曾依本規則辦理登


    法規名稱:.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業務員應自 ...


    保險業務員資格之取得,應成年,具有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參加各有關公會舉辦之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 二、曾依本規則辦理登錄且未受第十一條之一、第十三條或第十九條第三項撤銷登錄處分者。 參加前項第一款資格測驗者,應依各有關公會所訂之 ...


    業務員得招攬之保險種類,由其所屬公司定之。但應通過特別測驗始得招攬之保險,由主管 機關審酌保險業務發展情形另定之。 第 二 章 資格之取得及登錄 第 5 條 保險業務員資格之取得,應成年,具有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並應符合下列 條件之一:


    第四條 業務員得招攬之保險種類,由其所屬公司定之。. 但應通過特別測驗始得招攬之保險,由主管機關審酌保險業務發展情形另定之。. 第二章 資格之取得及登錄 第五條 保險業務員資格之取得,應年滿二十歲,具有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並應符合下列 ...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 八、依第十九條規定在受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 保險經紀人公司或銀行停止招攬行為期限內者。 九、已登錄為其他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 紀人公司或銀行之業務員未予註銷,而 ...


    歷史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非現行法規) 法規名稱:.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3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3月1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壽字第 10804542211號 令修正發布第7條、第8條、第14條、第19條、第20條條文. 法規體系 ...


    法規名稱:. 業務員所屬公司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19 條第 1 項懲處登錄之參考標準暨保險業務員涉有犯罪嫌疑裁量移送參考表.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5 月 21 日. 所有條文. 條文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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